2021年厦门事业单招聘公告暂未发布,大家可以参考及查询往年体检名单及体检要求
2020年厦门事业单位905联考体检名单已出!请广大在参加体检的时候要带好考生身份证、准考证、二寸证件照1张及体检费。以下为厦门事业单位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本次各区体检的时间、地点等事项。
地区 | 体检名单 | 体检集合时间 | 体检集合地点 | 体检费用 | 咨询电话 |
翔安区 | 翔安区体检名单 | 2020年11月10日上午6时45分 | 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一楼大厅 | 1000 | 0592-7889662 |
湖里区 | 湖里区体检名单 | 2020年11月9日(星期一)上午7时15分 | 厦门市湖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30会议室(枋湖南路161号) | 600 | - |
同安区 | 同安区体检名单 | 2020年11月6日上午7时30分 | 同安区银湖中路1号同安区区政府大门口 | 600 | 0592-7035033 |
市直 | |||||
集美区 | 集美区体检名单 |
2020年11月12日(星期四)上午8:00 |
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主楼二楼大厅 |
600 | - |
思明区 | |||||
海沧区 | |||||
陆续更新中。。。 |
温馨提醒:
1、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剧烈运动。
2、体检前一天晚21:00后禁食、禁水,体检当天采血、B超等检查前须空腹。尿检应在B超后进行,排尿后方可进行妇科检查。
3、女性在月经期间不宜进行妇科及尿液检查的,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相关项目;怀孕、可能受孕或有射线禁忌者,勿做X光检查;存在“八闽健康码”为橙码等情况需要报告的。
4、所携带通讯工具须上交保管,体检期间严禁使用任何通讯工具,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5、谢绝亲友陪同。
6、请全程戴好口罩,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具体以厦门市疫情防控要求为准。。
(一)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成绩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综合总分相同者,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综合总分、笔试成绩都相同,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如果依然相同,相应考生可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名同意自行采取简易方式确定最终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或由厦门市公安局组织他们重新进行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综合总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我市应征入伍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优先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由厦门市公安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报备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体检结果由公安文职中心负责通知。考生对非当场复检或非当日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厦门市公安局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公安文职中心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岗位对身体条件另有要求的,还须符合相应项目规定的标准),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2018年同安区所属卫生、教育事业单位补充编内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于2018年10月13日完成,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也已当场张贴公布,现将体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请查询《2018年同安区所属卫生、教育招聘体检人员名单表》(附件1)。
二、请体检人员于2018年10月18日(星期四)上午7:30,在同安区区政府大门口集合,准备参加体检。体检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10月17日晚21:00以后禁食,18日早起禁食、禁水、憋尿空腹参加体检。
2、参加体检时携带本人身份证,一寸证件照1张和体检费500元。
3、务必准时到达集合地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4、根据招聘简章规定:“女性报考者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请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女性体检者在10月17日上午11:30前到区人社局人事科提供怀孕或哺乳期的医学证明和延缓体检的书面申请。
三、如有疑问,可打电话0592-7035033咨询。另外,请继续密切关注本网站的通知,以便及时获知本次招聘考试的相关信息。
同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16日
(1) 在职人员进入体检时,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主管部门的,须经主管部门认可)。
(2) 辞职、代理人员(办过就业手续的)进入体检时,必须提供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人事关系代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 民营企业未办人事代理的人员进入体检时,必须提供由本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同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在职中小学教师允许报考,但必须在体检时,提供经所在县区及市两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不能参加体检的,招录机关应对其延期体检,并与报考者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主检医生根据体检情况做出体检结果。体检中如果发现不能确定疾病性质需要进一步检查确诊的,可由主检医生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增加其他辅助检查项目,体检机构也可组织专家做进一步的检查。经过体检难以给出明确结论,体检机构建议进一步检查的,不属于复检。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